上海市場監管局公告, 綜合考慮食派士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食派士處以其2018年銷售額3%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16.86萬元。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決策部署,在市場監管總局的指導下,加強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強化對市場主體的反壟斷合規指引,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上海聚人才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