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武漢市工商局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武漢仍有41686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2017年度的年報公示,已于2018年6月30日24時截止,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的年報填報功能暫時關閉。未按時年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按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公示系統進行公示。來自武漢市工商局的統計表明,我市今年因為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仍有41686戶。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企業應該怎么辦?就此事,長江日報記者采訪了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長江日報記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主要是因為沒有按時年報和不在原注冊地經營。想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需要提交一些資料(詳見武漢市工商局官方網站:http://gsj.wuhan.gov.cn/)。具體地講,需要填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書》,填寫企業基本信息、列入原因、移出理由、相關證明材料、材料真實性承諾;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企業公章,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報告》應寫明申請機關、被列入原因、申請移出理由,并作出承諾,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已補報年報信息截圖(加蓋公章);同時,還需要當地工商質監所(市場監管所)出具的實地核查函,證明企業在登記的住所經營。如果是連續兩年及以上未及時公示年報的,還要提交相關年度財務報表。
如果企業不辦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手續,將會有什么后果呢?工商工作人員的答復是: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對社會進行公示,可能會因不良信用,喪失合作伙伴;企業無法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等相關事務;在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投標中可能受到影響;無法評選省、市“守重”企業和其他榮譽,還將受到政府部門對失信企業開展的聯合懲戒。因未按時年報在“經營異常名錄”中滿3年,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5年內未再發生違法情形才能移出,且除了上述限制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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