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資源是城市發展的第一資源,也是其中最為活躍、最為積極的因素。作為省會和國家綜合科學中心城市,合肥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為此建議從“人”的宜居和“才”的發展兩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人”的宜居方面
與普通人相比,人才一般具有較高的學歷,對生活有較高的期望值,但適應和應對社會生活的能力不高,且剛參加工作時經濟能力較差。因此,人才的引進必須從政策源頭上考慮、引導和安排其“住得下來”、“生活舒心”和“行得順暢”等各類生活問題。
對于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住得下來”,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實施了各項優惠措施,其中的重頭戲就是發放安家費(包括一次性或分年發放等情況)。可以在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優先解決引進人才的住房問題,對安家費收入應免交個人所得稅。
“生活舒心”是指引進人才的收入、醫療及配偶子女等生活方面的問題能夠得到較好的解決。這也是決定人才能否留得下來的關鍵環節。合肥市近年來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子女接受優質教育方面還有一些工作可做。應加大引進和培養優質幼師及中小學教師,均衡分配優質教學資源,尤其注重分配在高科技人才比較密集的區域。另外,對高科技企業的骨干核心人員和科研單位的高級科研人才,應在進一步健全分配激勵機制的基礎上,考慮給予一定程度的個稅減免。
“行得順暢”是指公共交通、公園綠地、餐飲購物等與品質生活相關的居住環境規劃、布局、發展和建設要合理。首先,對人才工作和生活分布比較密集的區域,有關部門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優化和調整各路班車的路線,盡可能把工作區與生活區用一到兩趟班車串聯起來,對需要夜間工作的區域,應延長公共交通的末班車時間。在人才生活比較密集的生活區,從合肥市的城市總體規劃上,保留和建設一定面積的公共綠地、健身設施和高品質餐飲購物設施。
二、“才”的發展方面
人才是否愿意在合肥工作,關鍵是看合肥能否為其提供“未來發展空間”。這個問題可細分為以下幾項:合肥的城市體量、工作領域在國內外的地位、工作團隊的成熟度和體量、政策空間等。以上因素在權衡評估的重要性上是依次疊進的,大致遵循著“資源豐度→工作資源→個人發展→發展效率→發展空間”的演進軌跡。
一方面,城市體量往往決定著各種資源的富集和豐沛程度。較大的城市體量是吸引人才的一個重要因素。合肥應結合遠景規劃和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和發展更科學、合理的城市體量和人口布局。另一方面,工作資源、個人發展和發展效率問題是相互依存、緊密聯系的。從合肥市的發展角度而言,如果能在某個未來發展的方向上,集體性引進一個工作團隊,配合本地人才富集的特點,就有可能形成快速突破的格局。當然,更重要的工作是用心培養本地人才,建設相應人才團隊,從政策、資金和法律等角度支持團隊建設,努力提高合肥在國內、國際的科研和制造業水平。這是吸引人才流入的最基礎性的工作。這項工作在起始階段很難做,但必須堅持做、長期做,可以考慮設置相應的領導機構來領導和監督這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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