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進集聚,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珠海日前發布《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從2018年起,珠海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創建博士工作站50家,新增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50家,新引進博士1000名、博士后150名。
在站博士后可享受生活補貼
對新引進珠海市創新創業的全日制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且符合相關條件者,給予25萬元生活補貼,分兩年等額發放;出站后留(來)珠海市創新創業的博士后,年齡45周歲以下,且符合相關條件者,給予50萬元住房補貼,分五年等額發放。
珠海市在站博士后,給予每人每年2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為2年;并按珠海市專家體檢標準,享受每年一次免費體檢。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國(境)外博士畢業生來珠海市成為在站博士后,可享受省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在站期間每人每年3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后留珠海市工作的每人40萬元住房補貼),還可同時享受珠海市在站博士后和出站留珠海相關政策待遇。另外,辦法還規定,博士和博士后獲國家基金配套資助、博士和博士后可享事業編制保障、企業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可獲政策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可走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等。
新政適用范圍較廣
據了解,《辦法》適用于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含中央、部屬、省屬駐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依法在珠海市注冊納稅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民辦非企業和市直屬公辦高校(不含在珠其它高校)等用人單位,及其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含留學回國、國外及境外博士和博士后)。
《辦法》規定,新建博士工作站、新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等可享受資助。例如,珠海市科研機構、三甲醫院、大型工業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長性高新企業等新建博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建站補貼50萬元。支持科研機構、三甲醫院博士工作站與珠海市中小型科技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在站博士由設站單位統一納入事業編制保障管理,5年內保留事業編制人員身份,其工資待遇、保險繳納由設站單位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