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杭州”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公布,大專生落戶杭州的具體政策落地執行,杭州展開了人才引進大戰,放寬落戶條件,落戶政策。
根據新政策,年齡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含高職)學歷、4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的人,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戶。
落戶所需材料包括畢-業證,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kou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kou簿首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kou登記卡》或提供戶籍證明)。較為關鍵的是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需要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證明(已繳狀態,繳納省級社保的需提供)。
在落戶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合法固定住所登記戶kou,并提供房產產權證明;市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經單位同意申請遷入市區單位集體戶kou,需提供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經人才市場同意申請遷入人才市場集體戶kou,需提供人才市場同意落戶意見書;或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kou的親友處,提供親友同意落戶申請、戶kou簿及房產證。
為妥善解決人才引進落戶事宜,精準提供服務,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實施引才“十百千”工程進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條意見>(試行)的通知》(區委辦〔2017〕44號)文件精神及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制定《余杭區人才引進落戶管理辦法》,以“五元供給”的方式,全方位保障人才在余杭安家落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