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業掛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至少可以獲得一次性3萬元的獎勵。12月10日,佛山市金融局草擬的《佛山市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扶持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征集意見時間截至12月16日。
根據征求意見稿,佛山為支持佛山中小微企業借助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做優做強,更好地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將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交易的企業進行市級和區級財政支持。
具體而言,市級財政方面,如果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有限公司一次性獎勵3萬元,每年獎勵掛牌前30家。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股份制公司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年獎勵掛牌前30家。要注意,享受掛牌獎勵的企業承諾一年內不摘牌,違反承諾的,將取消本扶持辦法獎勵資格。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掛牌或上市的情形除外,但須提供相關證明。
融資方面,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非公開發行股票、增資擴股,按融資金額1%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根據《佛山市促進債券融資發展扶持辦法》(佛府辦〔2017〕11號),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債券融資工具的企業,經財政性資金增信的,每發行1期給予扶持資金10萬元;未經財政性資金增信的,每發行1期給予扶持資金2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的扶持資金總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通過間接融資方式實現融資的企業,滿足融資金額500萬及以上,且融資期限為1年及以上,按企業融資金額3‰的比例給予補助,單筆不超過10萬元,每年獎勵符合條件的前30家企業,每家企業每年該項補助總額不超過15萬元。
如果是托管,也會得到相應獎勵。非掛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業到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份登記托管時:對在廣東股交中心完成股份登記托管的股東200人以下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獎勵完成股份登記托管前15家;對在廣東股交中心完成股份登記托管的股東200人以上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獎勵完成股份登記托管前5家;對在廣東股交中心完成有限合伙份額登記托管的有限合伙企業按實際發生的托管費用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每年獎勵完成股份登記托管前10家。
除了市級財政支持外,佛山五區也會根據各區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對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運營機構、企業、中介機構等的扶持政策措施,有效激發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創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