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石家莊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是石家莊市首部以立法形式保障和促進人才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而且在全國省會城市中尚屬第一家。
“條例共設7章、51條,不是單純地從人才工作的角度立法,而是緊緊圍繞人才發展所需要的事業支持、素質提升、獎勵激勵、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建章立法,真正解決人才的所思所需所盼,創造優越的工作生活環境,解除人才的后顧之憂。”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保來表示,該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為構建人才友好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為了營造全社會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濃厚氛圍,條例第八條規定,每年11月6日為“石家莊人才日”。對此,韓保來解釋說:“考慮到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為人才引進‘黃金季’,特選擇11月6日為人才日,集中開展人才政策宣傳、人才表彰獎勵等活動,讓人才過上自己的節日、得到全社會的承認和尊重。”
目前,組織、發改、科技、人社等部門分別設有各類人才資金,存在分散化、碎片化問題。為了規范資金管理,優化支出結構,發揮資金更大效用,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提出的“統籌整合各類人才資金”的要求,對各相關部門的人才資金進行整合使用,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保障人才發展各項政策和工作的實施。
為了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激發人才的創新創造活力,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加強政治吸納,注重從各類人才中推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擴大人才的參政議政渠道。第三十一條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對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或者團隊授予榮譽,并給予獎勵。同時,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了對人才實行科研成果轉化激勵、產權激勵、收入分配激勵和擴大科研經費支配自主權等方面的激勵措施。
增強石家莊對人才吸引力
“立法之初,條例就采取了以人才發展為主線,以人才為主角的思路,給人才以全方位的關懷,以達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目的。”參與起草該條例的河北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蘇艷英認為,這部條例突出了人文關懷,是一部有溫度的條例,讓外地人才在石家莊也能有“家的感覺”。
為了廣泛吸納海內外各類優秀人才,確保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條例第十條規定,實施“人才綠卡”制度,為持卡人在工商、稅務、金融、科研、創業場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務。
為了讓人才創業有平臺、干事有舞臺,充分實現自身價值,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結合主導產業實施重大人才工程,發揮人才在科技創新、產業轉型等方面的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配套建設科技創新中心和公共創新平臺。
圍繞進一步優化服務、強化保障,創造宜業宜居的人才發展環境,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籌建保障房時應當考慮人才住房需求,為人才安居提供便利,鼓勵各縣(市、區)采取新建、購買、租賃和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單位籌建等方式建設人才公寓。
促進京津石人才技術交流合作
“突顯京津冀區位特色,也是條例的一個重要特點。”韓保來介紹,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發揮本市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區位優勢,承接京津人才和產業、科技成果轉移,在技術交易、科技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中試基地的,在建設規劃、土地審批等方面開設綠色通道。
為破解京津人才“虹吸”效應,石家莊市還出臺一系列打破諸多限制的突破之舉,增強對人才的吸引力。第十七條規定,人才來本市就業創業的,不受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限制,對其原在市外、省外獲得的專家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予以承認。第十八條規定,人才或者團隊以掛職兼職、技術咨詢、項目合作、“周末工程師”等方式來本市工作或者創新創業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相關人才政策待遇。
“‘周末工程師’等靈活引才方式,找準了吸引京津優秀人才的突破口。”參與條例論證的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蕭鳴政認為,該條例將搭建起京津石人才技術交流合作的大舞臺,石家莊想要吸引人才,要借助毗鄰京津的區位優勢,從用人方式、激勵方式上進行改革創新。從北京到石家莊只有一個多小時車程,為京津人才周末來石兼職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如果能再在待遇上進行激勵,比如在北京認定為三級教授,而到了石家莊可獲得二級待遇,自然而然就會吸引更多高端人才為我所用。
“條例從人才培養、人才引進與流動、人才評價、人才激勵、人才服務與保障、人才權益保護等多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性舉措。”韓保來認為,這些規定將起到政策“兜底”、制度“撐腰”和改革“壯膽”的作用,有利于破除制約創新發展特別是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活人才資源“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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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社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記者 周潔 王峻峰
近日,在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石家莊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上,就條例的有關情況,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王德慶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石家莊離北京、天津太近,由于人才的“虹吸”效應,石家莊人才都被這兩個城市吸引走了,這部條例中是如何破解這一難題、化劣勢為優勢的?
王德慶: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石家莊與京津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都有所不同,所以需要的人才層次和結構也不一樣。為此,我市可以利用石家莊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區位優勢“借勢、借力”,充分在京津產業、人才、項目外溢過程中搶抓機遇,積極承接京津人才、產業和科技成果轉移,并依托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重點企業的優質資源,培養和引進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這些內容,在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七條分別作出了規定。
記者:消除制約人才發展的各種障礙,為促進人才發展放權,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在這部條例中有哪些具體體現?
王德慶:這部條例通過簡政放權、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暢通人才流動渠道、營造良好科研環境等措施,為人才發展提供廣闊的舞臺和空間,積極營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具體體現為:第九條提出各級政府應當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第十七條提出引進人才不受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限制,對其原在市外、省外獲得的專家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予以承認;第十八條提出柔性引進的人才,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相關人才政策待遇;第十九條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本市離崗創業,并在職稱晉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方面與在崗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第三十二條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發團隊,可以通過與所在單位協商取得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以上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

